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0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主要有5件,其中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拟明确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
进入信息社会以后,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和风险陡然加大,后果也较过去更为严重。譬如,如今一条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和层层贩卖之后,所带来的将不仅是骚扰电话、垃圾信息、推销广告,还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分子所用,布下网骗坑或“杀猪盘”。正因如此,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事实上,个人信息保护之所以难度颇大,信息泄露和相关违法犯罪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首先是因为泄露途径和获取渠道太多。眼下,上网、聊天、购物、寄快递等都需要用到个人信息以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这虽然带来了很多便利,却也不可避免地会在各个环节留下信息,给商家不法分子捕捉、记录和窃取的可乘之机。我们的信息面对泄露问题,几乎防不胜防。如APP过度搜集用户信息问题,虽饱受争议,却一直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非法获取、贩卖和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获利空间巨大,在利益驱动之下,犯罪分子难免蠢蠢欲动。打击力度不够,潜在利益巨大而违法成本不高,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自然很难禁绝。这一方面是由于执法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未能完全做到“零容忍”,而作为受害者也常常是不去较真。如对生活中常见的因买房引发的信息泄露和骚扰电话,很少有人会去认真追究售房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法规不够健全,权、责、罚不够明晰,这无疑也会影响打击治理工作。
如此看来,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遏制相应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改善个人信息安全环境,必须多管齐下。比如,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个人做好防范,执法部门更加重视,不以“恶小”而不究;还要加强建章立制,加大立法和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规,提高处罚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厘清罪与非罪的法律边界,形成严打严罚的法律共识,促进打击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法治是最有力、最有效地治理武器。这次个人信息保护即将单独成法,形成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可以说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对信息窃贼而言是“紧箍咒”,对个人信息安全来说则是“金钟罩”。如发言人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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