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肖建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请审查。
一、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质量效益显著增强。
(一)一般公共预算
受疫情严重冲击,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季度大幅下降,全市和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最低分别为-20%、-35.66%。随着疫情防控有力推进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逐季向好,到年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拉升到3.15%,居全省九地市第2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拉升到0.1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1.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2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17%,比上年增收342万元,增长0.1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5,970万元、下级专项上解2,323万元、上年结余76,516万元、调入资金142,1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6,43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641万元,再融资债券35,79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053万元,收入总量824,87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2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7.98%,比上年增支68,836万元,增长13.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40,2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298万元、调出资金1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4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291万元,支出总量746,6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172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截止今年5月底,市本级结转资金已下达27,863万元。
与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相比,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916万元,主要是增加援藏经费、创业贷款贴息等支出。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一是税收收入157,708万元,减收30,421万元,下降16.17%。其中:增值税87,488万元,下降25.34%,主要是三钢受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及三钢6#高炉检修的影响,增值税减收18,288万元;企业所得税14,771万元,下降3.10%,主要是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减少;个人所得税5,193万元,下降29.62%,主要是三钢个税减少。其他小税种50,256万元,增长4%,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增收4,096万元。二是非税收入96,714万元,增收30,763万元,增长46.65%,主要是专项收入增加17,673万元、捐赠收入增加7,704万元、罚没收入增加5,066万元。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本级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425,020万元,增长10.65%。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148,022万元,增长26.12%;教育支出95,317万元,增长33%;交通运输支出46,951万元,增长12.14%;农林水支出28,608万元,增长38.41%;节能环保支出13,342万元,增长132.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51万元,增长13.73%。
2020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4,000万元,实际支出3,36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结余634万元全部转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存76,518万元,当年动用57,053万元,通过清理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资金结余,补充45,291万元,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4,756万元。2021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65万元,当前余额41,791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1,5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16%,增长3.1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70,743万元、上年结余227,542万元、调入资金521,1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8,47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500万元,再融资债券187,97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899万元,收入总量4,069,34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4,42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49%,增长5.6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7,183万元、调出资金10,9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6,9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094万元,支出总量3,872,6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96,740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2.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235,970万元。包括:①税收返还16,923万元,已纳入年初本级预算统筹安排。②一般性转移支付193,050万元,主要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8类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等7项资金计15,136万元已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均衡性转移支付清算资金等3项财力性补助资金计1,6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176,258万元均有特定用途,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教育、农林水、公共安全等方面。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5,997万元。属于明确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林水、卫生健康、资源勘探信息、公共安全、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
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40,249万元,包括:①一般性转移支付17,436万元,主要是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1,236万元,结算补助5,39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3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配套378万元。②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22,813万元,以资金来源划分,省级专项结转安排13,167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9,646万元;以补助对象划分,补助两区7,204万元,占比31.58%,补助县(市)15,609万元,占比68.42%。市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8,88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79%,增长6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356万元、上年结余33,930万元、调入资金82,9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55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1,000万元,再融资债券54,559万元),收入总量699,6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52,7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1.89%,增长93.1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0,492万元、上解支出160万元、调出资金90,7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604万元,支出总量659,73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9,959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市本级结转资金已下达29,078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85,8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95%,增长31.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3,723万元、上年结余115,578万元、调入资金94,5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3,34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774,300万元,再融资债券79,045万元),收入总量2,362,9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61,0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85%,增长97.49%;加上调出资金370,7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1,589万元、上解支出706万元,支出总量2,254,1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8,848万元。
2.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补助18,356万元,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1,668万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4,406万元,彩票公益金1,529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753万元。
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10,492万元,以资金来源划分,省级专项结转安排6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10,486万元;以补助对象划分,补助两区9,831万元,占比93.71%,补助县(市)661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等方面。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下降23.71%,涉及80户企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8万元,收入总量9,4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下降16.8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38万元,支出总量9,40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09%,下降16.4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8万元,收入总量12,1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88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60%,下降13.78%,加上调出资金1,185万元,支出总量12,0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9万元。
2.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138万元,已全部下达县(市、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84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7.02%,减收34,945万元,下降44.35%,加上上年结余25,388万元,收入总量69,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1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3.88%。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131万元。
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3,371万元(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为调整预算数的95.42%,增长3.79%,加上上年结余388,006万元,收入总量771,3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1,13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2.87%,增长18.74%。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30,240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转236,201万元。
截至报告日,上述2020年决算数据,省财政厅尚未批复,批复后数据若有变动,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一)积极有为,多措并举培植财源
面对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压力,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沉着应对,多渠道拓展财源、组织收入,有效扭转收入下滑趋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从最低点的-20%逐步拉升到3.15%,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从最低的-35.66%逐步拉升到0.1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一是出台财源培植新举措。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增收节支27条措施、财政增收10条措施,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促进税源聚集;落实落细“一企一策” “一业一策”优惠政策,2020年53家企业新签订、22家企业对原备忘录进行提质重签,全市累计签订企业达152家。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免各项税费17.05亿元,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对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0.45亿元,有效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是做好体制生财政策研究。支持讲好红色故事,用好用足红色品牌,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根据决算数据,2020年全市争取财力性补助65.33亿元,增长16.12%,为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争取3名省财政厅博士(省财政厅共派出5名)来明挂钩帮扶,帮助苏区老区增强政策研究对接。
(二)保障有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全力支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第一时间足额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4亿元,确保城乡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而影响救治,确保基层组织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大力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争取纾困专项贷款13.89亿元和疫情期间重点保障企业贷款0.71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争取创业担保贷款2.8亿元,为创业群体减免利息0.23亿元。兑现稳就业奖补及稳岗补贴1.46亿元,促进稳岗就业。筹措资金0.3亿元用于消费券发放和“乐购三明”直播,加快企业商户复商复市。
(三)投入有效,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注重节用裕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钱花在刀刃上,支持民生保障持续改善。2020年,市本级安排民生支出42.5亿元,比增10.65%。一是教育补短板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市本级安排教育支出9.53亿元,增长33%。其中,统筹资金6.3亿元保障市区20个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弥补学位缺口;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市区公办幼儿园、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高校改革发展等项目;筹集资金0.29亿元,支持实行中高考五项关怀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中高考考场100%安装空调。二是社会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多方筹集资金14.89亿元弥补我市社保基金收支缺口,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落实各项提标工作,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520元/人提高到550元/人,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加快。全市医改投入15.9亿元,支持探索创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改3.0版新经验,其中市级财政统筹6.86亿元,支持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建设,加快闽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四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统筹扶贫专项资金7.35亿元,其中市本级整合乡村振兴、交通、少数民族、水利等涉农资金0.89亿元投向贫困地区,为我市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管理有方,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监督,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强化绩效激励和约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调整、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制度,充分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全面梳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督促各县(市、区)做实做细偿债计划,确保政府债券本息全部按期足额偿还;加强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依法合规化解隐性债务;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压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控在省定限额内,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31.01亿元,按与银行贷款利差测算,年节约融资成本1.86亿元。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施以零为基点的零基预算编制模式。优化调整市区财政体制,围绕市区行政区划改革,出台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增强区级财源培植积极性,激发市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我市5个县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前200名,市级财政获全省绩效考核第一名,全市获正向奖励资金0.66亿元。
三、其他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调整、使用和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1.预算调整使用情况。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2亿元。主要用于:①市区中心城市道路建设1亿元;②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道路改造项目0.22亿元。二是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42亿元。主要用于:①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5.5亿元;②海西生态工贸区大陇片区建设项目1.5亿元;③莆炎高速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段项目1.01亿元;其他项目1.41亿元。以上安排项目资金年内已拨付到位。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动用稳定调节基金2.61亿元、调入资金3.9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9亿元(一般债券0.81亿元,世行贷款转贷收入0.38亿元),共计7.76亿元,主要用于:①提租补贴改革经费1.28亿元;②贵溪洋安置房道路规划三路、四路建设0.7亿元;③疫情防控经费0.57亿元,其中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体系建设0.36亿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0.21亿元;④政府债务偿债基金1.47亿元;⑤市委党校迁建项目1亿元;⑥教育补短板项目0.67亿元;⑦债务转贷支出1.19亿元,其中江滨路延伸段至行政服务中心道路改造项目0.81亿元,外债转贷医改项目0.38亿元;⑧其他项目0.88亿元。提租补贴改革经费等因政策未出台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教育补短板0.75亿元、世行贷款医改项目0.21亿元、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体系建设0.18亿元因项目需继续实施结转下年使用,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拨付到位。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基金收入调增11.35亿元,扣除计提的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教育资金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0.8亿元和调出资金3.96亿元,加上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85亿元及污水处理费超收0.32亿元,共11.76亿元,主要用于:①土地收储补偿成本0.52亿元;②三明机场还本付息等发展支出3.13亿元;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交公司迁建支出4.61亿元;④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17亿元,其中小溪路改造项目0.8亿元,小溪碧湖变电站至沙溪汇合口段河道整治工程0.37亿元;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3.68亿元,其中三明经济开发区高新材料产业园项目1.7亿元,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大垅片区开发建设项目1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0.7亿元,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0.28亿元;⑥调减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支出1.88亿元,其中土地地块基础设施建设1.07亿元,244平台自求平衡项目0.81亿元;⑦其他项目0.53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对应支出0.32亿元、市区地灾点治理和绿道景观整治支出0.15亿元、企业改制支出0.06亿元。污水处理费结余0.12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其余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
2.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当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17%,市本级当年无超收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7.8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79%,超收收入0.67亿元,除安排消化历年土地挂账外,其余专项结转。
(二)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19年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总量11.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5亿元,政府性基金3.39亿元,2020年已下达(拨款)6.76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3亿元,当年新增指标结转12.06亿元,年末结转11.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1亿元,政府性基金4亿元。
2020年已下达指标(或拨款)中含待分配省市结转资金2.83亿元,其中下达市本级1.16亿元,县级1.67亿元,支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农林水、教育、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三)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举债情况:一是经批准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5.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6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8.98亿元),比上年债务余额146.95亿元增加8.71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9.72亿元之内。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结构、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主要投向公路(38.45亿元)、保障性住房(29.33亿元)、市政建设(15.98亿元)、机场(11.42亿元)、医疗卫生(7.19亿元)、土地储备(8.7亿元)、铁路(1.35亿元)、教育(1.15亿元)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13亿元,项目单位实际支出10.23亿元,使用进度67.61%。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实际支出2.03亿元,使用进度100%,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单位实际支出8.2亿元,使用进度62.6%。三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偿还情况。2020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合计21.3亿元,其中本金15.6亿元、利息5.7亿元,当年均按期足额偿还。
(四)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重大项目建设是稳投资稳经济的重要内容,2020年多渠道筹集44.2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围绕打通中心城市交通节点堵点,形成互联互通交通网络目标,共筹集31.24亿元(含市本级债券资金2.17亿元),确保交通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年内累计完成投资125.35亿元。其中:莆炎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三明)于2020年3月15日通车试运营、国道205茶林尾至荆东段支线台江连接线工程和国道534线三元区村头至荆东段二期工程等中心城市路网项目建成通车。交通重大项目的建设为三明“连接沿海,纵深推进”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作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96亿元,推进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大垅片区开发、三明市康复疗养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高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为提升我市医疗水平和开发区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支持。
(五)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七个方面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尚未整改到位的2个,一是土地基金支出挂账未全部消化,2020年当年已消化支出挂账0.5亿元,目前土地基金支出挂账余额6.44亿元,计划在以后年度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逐年安排解决;二是代垫2017-2019年度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未全部收回,将进一步分类清理,通过督促单位归还、预算安排等方式逐步解决。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五个方面18个问题,正组织相关单位及科室核对分析,加快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预算编制管理方面。结余的农田水利建设基金0.55亿元,已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0.18亿元,已全额缴入金库;未及时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2亿元,截至目前已下达1.34亿元。下阶段,我局将根据审计报告,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后续整改情况专题向市人大财经委报告。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周转金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考虑到近年我市每年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金额较大,上级专项资金调度足以用来调剂季节性收支不平衡,为此市本级仍按往年做法,暂时没有建立预算周转金制度。
2.债券结余资金使用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结余债券资金的使用,每月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定期通报使用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2021年5月底,市本级上年结转的新增债券资金支出1.43亿元,使用进度从去年末的67.61%提高到今年5月末的77.06%,提高了9.45个百分点。
3.其它事项说明。2020年市县决算数据,省财政厅尚未批复,待批复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正在抓紧编制,待编制完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2021年1-5月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以来,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加快收支预算执行。1-5月,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0亿元、增长11.23%、比2019年同期下降8.93%,其中税收收入7.55亿元、增长17.21%、比2019年同期下降29.7%,非税收入4.05亿元、增长1.55%、比2019年同期增长102.91%。财政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但还远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6亿元,同比增长10.48%,其中民生支出24.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2%,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不断加强。受去年同期基数前低后高,以及今年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导致三钢税收减收影响,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同时,考虑今年疫苗增支、弥补机关养老缺口及做实职业年金等支出需求,全年财政收支总体上处于极度紧平衡状态,完成全年预算需付出艰苦努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切实提升政策效果、资金效益和服务效能,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一是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接落实好《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送审稿)》,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我市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施以零为基点的零基预算编制模式;对照“六最”营商环境活动要求,主动对标先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财政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教育补短板、弥补机关社保缺口等,切实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四是抓紧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高度重视经责审计和同级审计相关工作,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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