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三明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0-07-13 17:54

一、财政决算情况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2019年财政部门聚焦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大力育财源、促发展、保重点、强改革、提绩效,有力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把财源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努力多方聚财。把培植壮大财源作为解决三明财政困难的治本之策,创新和完善财源增植措施,不断夯实财源建设基础,提升财源建设成效。一是出台和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围绕支持重点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和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等方面明确20条财源培植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上下联动,确保20条措施持续推进落实,推动财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增税收2.8亿元。二是做强工业主导产业。支持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主导产业行动计划,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培育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以及特色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免六税两费和降低社保费率等,全年共计减税降费19.53亿元,影响地方级收入12.15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四是建立优秀企业家及财税贡献大户表扬机制。对2018年度1家突出贡献企业、10位突出贡献企业家、40家地方财政贡献大户企业给予表扬,营造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2.把增收节支放在突出位置,有效保障重点。面对经济下行与收支矛盾加剧的压力,各级各部门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大力节支增效,有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老区苏区政策资金支持。发挥中央苏区优势,唱响“风展红旗如画” 品牌,大力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6.3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05%。其中:争取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一次性财力补助1.19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债券支持。及时掌握政府债券资金投向、债务风险防控政策变化,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债券申报、使用及风险防控工作。全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04亿元(含外债转贷1.3亿元)。三是大力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清理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大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市本级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34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四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 一般性支出压减6%,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挤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支出。

3.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着力点,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精准脱贫攻坚。统筹扶贫资金6.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7万元,比上年增长11.3%,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基本实现脱贫。统筹各级资金4,426万元,支持全市101个建档立卡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推广运行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各级专项资金26.18亿元,其中获得省上山水林田湖草正向激励资金1.29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筹集7.89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多方筹集资金,完成全年政府债务化解和偿还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支持将收费公路形成的政府债务退出隐性债务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解决莆炎高速后续融资难题;及时梳理市本级政府支出责任债务金额,核减市城发集团、生态新城、经济开发区等项目隐性债务,确保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从红色降为橙色。根据省财政厅通报结果,我市一般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各项风险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4.把规范管理作为内在要求,提升理财水平。着眼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财政理财水平和运行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率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市县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自评基本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87个一级预算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实现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四是强化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累计完成104个预、决(结)算项目的评审任务,审定金额为19.46亿元,审减率为10.99%;全市政府采购中标金额16.6亿元,节约率5.88%。抓好省委巡视专项资金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加强“1+X”专项督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强化专项资金督查,保障资金安全。

(二)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0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27%,比2018年(下同)增收480万元,增长0.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9,625万元、下级专项上解4,228万元、上年结余60,331万元、调入资金110,3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92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6,404万元,再融资债券18,5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95万元,收入总量725,074万元。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3,4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6.81%,比上年增支37,822万元,增长8.1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2,3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0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9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47万元,支出总量648,5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6,516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6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37%,增长0.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18,092万元,上年结余223,595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6,583万元),调入资金572,8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4,68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066万元,再融资债券134,61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031万元,收入总量3,840,82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5,75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33%,增长6.5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3,041万元,调出资金1,3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9,36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3,588万元,支出总量3,613,06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27,759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是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当年省财政对市本级补助219,625万元。包括:①税收返还16,923万元,已纳入年初本级预算统筹安排。②一般性转移支付166,520万元,主要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8类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其中: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6项资金计13,291万元已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支出;第二批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等奖励资金等4项财力性补助资金计3,2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150,019万元均有特定用途,主要用于卫生健康99,576万元、交通运输14,788万元、教育11,985万元,农林水6,477万元、科学技术4,181万元、公共安全3,710万元等。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6,182万元。属于明确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节能环保、资源勘探信息、卫生健康等方面支出,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已形成报告专题上报。

二是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当年市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32,313万元,包括:①一般性转移支付9,187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8,37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3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配套378万元。②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下级23,126万元,以资金来源划分,省级专项结转安排7,790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15,336万元;以补助对象划分,补助两区5,983万元,占比25.87%,补助县(市)17,143万元。市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农林水、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及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1,1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82%,增长9.9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28万元,上年结余13,996万元,调入资金27,6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500万元,收入总量338,2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4,3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35%,下降27.3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304,32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3,930万元。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00,62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03%,增长10.6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115万元,上年结余147,336万元,调入资金56,8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8,775万元,收入总量1,430,6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41,0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92%,下降14.98%;加上调出资金474,019万元,支出总量1,315,1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5,578万元。

2)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一是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上级财政对市本级补助5,928万元,主要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4,343万元,彩票公益金1,028万元,企业利用余热余压(气)自发自用电量奖励资金550万元。二是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市本级对下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648万元,以资金来源划分,省级专项结转安排1,058万元,市本级专项安排10,590万元;以补助对象划分,补助两区7,662万元,占比65.78%,补助县(市)3,986万元。市级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彩票公益金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增长15.63%,涉及80户企业,比上年增加1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11%,加上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总量12,147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1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48%,增长6.41%,加上上年结余130万元,收入总量14,5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2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51%,增长3.94%,加上调出资金1,923万元,支出总量14,547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790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24,3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4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1.95%,增收30,628万元,增长63.59%,加上上年结余5,131万元,收入总量83,9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5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26%,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5,388万元,主要是财政补助资金结余。

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9,38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为年初预算的105.20%,增长12.61%,加上上年结余390,129万元,收入总量759,5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1,5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31%,增长24.04%,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88,006万元。

截至报告日,上述2019年决算数据,省财政厅尚未批复,批复后数据若有变动,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一)市本级收支决算分析及支出政策实施具体情况

市本级收支决算与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5,240万元,主要是由于省市年终结算、一体化系统未自动核销原追减单位指标等因素导致;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800万元,主要是消化历年土地基金挂账;社保基金收支差主要是由于社保基金核算的特殊性,快报数是根据当年11月份数据,加上12月份预计数填报,造成与决算数有差异。

从收入决算看,市本级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1亿元,同比增长0.19%,扣除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同口径增长6.21%。一是税收收入完成18.81亿元,减收0.90亿元,下降4.58%。其中:增值税11.72亿元,增长0.28%,若考虑增值税年初跨期缴纳的因素,下降16.95%;企业所得税1.52亿元,下降0.93%,主要是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增加1832万元,跨市县总机构汇算清缴所得税减少1466万元;个人所得税0.74亿元,下降32.42%,主要是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影响。其他小税种4.83亿元,下降10.52%,主要是城建税及土地增值税分别减收0.47亿元、0.14亿元。二是非税收入完成6.60亿元,增收0.95亿元,增长16.86%,主要是土地基金收入提取的两金增收0.55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收0.16亿元。

从支出决算看,市本级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38.24亿元,增长7.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6%。主要支出项目及政策实施情况:教育支出7.17亿元,增长2.38%,若考虑教育应急补短板项目支出,实际增长7.91%。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2.17亿元,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筹措1.64亿元,推进公办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0.8亿元,支持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落实教育正向激励机制和教师精神文明奖,提高教师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待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亿元,增长68.51%。主要是机关事业参保职工退休工资补助增加3.3亿元,筹集1.9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劳动者技能。安排2.41亿元,连续第15年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23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补助1.74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7,92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亿元,增长5.48%。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从55元提高到69元。落实1.16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经费投入机制,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大医疗卫生人才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农林水支出2.07亿元,下降13%。主要是省级下达的水利预算内基建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减少3516万元,市本级安排的沙溪白板路段护岸工程扫尾工程减少1068万元。扣除此因素,农林水支出增长7.8%。推进乡村振兴, 筹集2,320万元,保障沙县夏茂镇和将乐县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和全市24个示范村创建经费。安排资金1,278万元,支持市区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品牌建设,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市本级统筹扶贫资金8,387万元,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交通运输支出4.19亿元,下降27.86%。主要是当年省级补助专项减少2.37亿元(其中:浦梅铁路资本金减少3.3亿元),扣除此因素,增长22.09%。本级安排公交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扶持公共交通,确保了我市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统筹各类资金,支持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亿元,增长16.82%。筹集资金0.27亿元,支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和开展体育竞技活动。

(二)本级预算调整、使用和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1.预算调整使用情况。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8亿元。主要用于:①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88亿元。其中:市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0.5亿元,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项目0.38亿元;②市区中心城市道路建设1.3亿元;③世界银行转贷收入0.5亿元专项用于市本级医改项目。二是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5亿元。主要用于:①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1.22亿元,专项用于立丰旧生活区(一期)A地块棚改项目;②市土地收购收储中心2.73亿元,专项用于东霞片区地块收储;③其他专项债券2亿元,用于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用于陈马坑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以上安排项目资金年内已拨付到位。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动用稳定调节基金0.58亿元、调入资金3.9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3.07亿元、财政代管专户资金0.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1亿元),共计4.57亿元,主要用于:①机构改革相关经费900万元;②机关社保各类支出2.97亿元;③教育补短板及高等院校专项经费1.37亿元;④e三明建设经费0.1亿元;⑤农田水利建设基金项目416万元。上述项目除机构改革900万元、教育补短板3,870万元、农田水利项目416万元因项目需继续实施结转下年使用外,其余项目均已拨付到位。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基金收入调增5亿元,扣除两金后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4.42亿元,除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7亿元外,新增1.35亿元支出主要用于:①支付土地收储成本0.74亿元;②三明机场发展支出0.13亿元;③快速通道还本付息0.17万元;④梅列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分成0.21亿元;⑤消化以前年度挂账0.1亿元。以上项目安排资金已拨付到位或冲账。

2.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当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27%,市本级当年无超收收入。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使用情况

2018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73,166万元,2019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95万元,通过清理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资金结余,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47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76,518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2020年初预算已动用30,969万元)。

(四)财政结转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18年市本级财政结转资金总量74,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331万元,政府性基金13,996万元,2019年已下达(拨款)47,38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47万元,当年新增指标结转118,347万元,年末结转110,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516万元,政府性基金33,930万元。

当年度下达指标(或拨款)47,381万元中,待分配省市结转资金已下达35,373万元,其中市本级24,877万元,县级10,49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资源勘探信息、城乡社区、教育、农林水、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卫生健康等支出。

(五)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度市本级预备费预算数4,000万元,实际下达3,859.11万元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难以预见的开支,结余140.89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将当年预备费动用情况按程序报批。预备费支出的主要项目有:农科院菌物研究所建设经费300万元,市属学校教育督导经费300万元,市委办政务内网系统集成建设经费234万元,市委组织部智能库房建设138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35万元,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经费133万元,公安局留置看护队伍经费132万元,省委巡视组专项经费123万元,列东中学教育专项121万元,公安局重大节日安保经费117万元,援疆工作经费100万元,公安英烈基金100万元等。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举债情况: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48.83亿元,比上年存量债务余额142.32亿元增加6.5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46.60亿元,控制在省里核定市本级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6.40亿元之内;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14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09亿元。二是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结构、使用情况。从举债资金投向看,铁路、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机场、市政基础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为主要资金投向。从当期新增债务举借来源分析,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13亿元,外债转贷0.5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85亿元。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偿还情况。2019年市本级已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99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归还1.85亿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5.28亿元。

(七)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当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共筹集资金66.35亿元,完成投资140.76亿元。一是围绕改善交通环境,筹集资金65.5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或调度2.36亿元,完成投资132.92亿元,支持在明境内兴泉铁路、浦梅铁路和莆炎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交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围绕提升城市品位,筹集资金0.81亿元,完成投资7.85亿元,推进沙县机场民航技保中心、三明南站片区枢纽、贵溪洋安置房道路-小溪路、江滨路延伸段(G205)道路改造(一期)、省一建下洋棚户区改造项目、城投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城市功能逐步完善。

(八)2019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中反映存在的六个方面17个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逐一进行梳理,边审边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1.预算编制及审批方面。部分项目编制固化问题。在当年年终结算时,除税务经费596万元、列收列支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2万元等结余外,其他项目结余资金603.6万元均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预算收支执行方面。一是污水处理费收入缴库方式不合理问题。2020年年初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恒源供水公司代征污水处理费后,市城管局作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主体,通过其非税系统直接将污水处理费缴入金库,目前正草拟代征合同,以切实解决收缴方式不合理问题;二是2018年及以前年度省专资金结转12笔共3944.28万元问题,截至目前已下达252.05万元;三是市级专项资金结转4808万元问题,已下达教育正向激励专项资金792.77万元;四是专项债券资金下达进度慢问题,目前立丰棚改专项债券项目1.22亿元已全部支出;生态新城债券项目已支出8424万元,支出进度为42.12%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精准帮扶试点资金下达进度慢问题,已下达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专项资金183.88万元。

4.其他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问题。截至目前部门已偿还到期本息0.88亿元;2020年3月10日召开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财政垫款清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债务单位落实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2019)46号会议纪要要求,切实落实还款责任,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二是土地基金超支挂账问题。2019年预算安排消化土地基金挂账0.2亿元,年终实际消化挂账0.46亿元。

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实行审计整改动态管理,建立整改台账,制订问题整改“挂销号”清单,限时逐项逐条落实;对于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实行备案管理,提出下一步整改的计划及步骤,确保将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主要是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周转金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考虑到近年我市每年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金额较大,上级专项资金调度足以用来调剂季节性收支不平衡,为此市本级仍按往年做法,暂时没有建立预算周转金制度。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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