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系列解读(解读二)
时间:2015-03-03 16:32

  一、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购买服务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有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的改革,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效率;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格局,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设立机构、养人办事直接提供,出现了越位、缺位并存的现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足、部分服务短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可以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公共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需求,可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这样,既能加快解决公共服务短缺问题,又能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 

  三、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第一,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费随事转”、“办事不养人”,是体现结果导向的公共管理和财政支出理念,可以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财政拨款支出方式。第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从项目申报、项目审定、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履约监管、绩效评估等整个工作流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符合预算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改革方向。 

  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就业的迫切需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省服务业发展不充分、层次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传统服务业比重较大,现代服务业比重较小,特别是关系民生的养老、家政、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滞后。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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