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法制科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至各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确保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完善制度运行体系。聚焦财政法治关键环节,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修订完善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行为等全流程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刚性约束。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执法装备配备、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支出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科学统筹资金安排,全年投入法治建设专项经费192万元,为行政执法培训、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更新、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等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法治素养提升,建强财政法治队伍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法治专题培训,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法治素养测试,测试结果作为任职重要参考。二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构建“常态化学习+专业化培训+实战化演练”三位一体培训体系。依托“每周一学”“会前学法”机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市财政系统3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5人通过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达97%。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实务培训,执法人员围绕执法文书制作、行政争议化解、“闽执法”平台操作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实操演练案卷评查、模拟执法等,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实战能力。三是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普法任务。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格局。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开展“财法同行·普法三进”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利用局官网、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平台开设“财政法治专栏”,发布财政政策解读、普法典型案例、法律知识问答等内容,制作普法宣传文章12篇、短视频5条。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管理。健全重大财政决策机制,对涉及财政体制改革、重大资金安排、重要政策制定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组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开展政策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全流程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向市政府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失效文件2件,形成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文件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事项必须经法制审核。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柔性执法”,全年作出行政处罚1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审批服务流程,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平台公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监督制约,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体系,修订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26项,涵盖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2件。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完成整改落实。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接收群众投诉举报30件,全部办结回复。三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规范调解流程,调解财政领域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配备复议人员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化解行政争议。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服务机制,聘请专业律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日常执法、重大决策、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咨询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参与应诉行政案件3件,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0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思想践行深度不足
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财政问题的能力不足,在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中,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
(二)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加强
普法宣传方式仍以传统模式为主,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普法内容针对性、趣味性不足,对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有待提升。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实践经验不足,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边执法边普法”意识不强,柔性执法、释法说理的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与普法融合不够紧密。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教育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核心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开展专题研讨、案例教学、实地观摩等活动,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次,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建立干部法治素养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推动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平台,升级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制作更多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漫画等新媒体产品。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开展“定制化”普法,针对政府采购、减税降费、会计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题普法活动3场,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措施,加强执法人员实操培训,重点提升执法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实各科室法治建设责任。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法治专业人才,提升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工作能力。建立法治建设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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