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为促进检查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和评估监督职责,通过会计监督检查,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提高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计监督检查对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评估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1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
三、被检查单位名单
全市共有38个单位列为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7月19日至7月26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反映,也可向被检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A座1103室
联 系 人:郑雪薇
联系电话:8224134,8236965(传真)
附件:三明市2022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三明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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