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2-01-06 16:32

  2021年,三明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三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和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和财政各项工作,为推进建设“一区六城”,促进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强大合力。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科室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每年局领导班子至少研究两次以上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宣传、依法办事工作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和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是推进党委中心组学法。年初制定下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宪法、党章党规等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和要求,序时进度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三)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公开政府采购意向。自2021年6月1日起市本级预算单位已在网上公开采购意向。二是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副本。自8月16日起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副本,招标文件纸质投标标书只要求报送1份正本。三是鼓励免收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免收或减半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四是提升服务效能。推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实行便利化政府采购政策,在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是加大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四)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一是将评审关口前移。通过将评审关口前移,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评审,从源头上把好项目投资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项目投资的高估冒算,优化项目预算。二是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简化评审环节,压减评审时间,加快评审进度,在确保评审质量的前提下,着力提高评审时效。三是进一步加快评审时效。对纳入市级财政部门评审管理的项目预算,按照省财政厅对进一步压减预算评审时限的要求,评审时限按以下规定执行:收齐资料后,1000万元以下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1000-3000万元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00-5000万元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5000万元以上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较原规定的预算评审时限(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15工作日,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30工作日),大幅度压减了评审时间,加快了评审进度,提高了评审效率。 

  (五)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服务。依托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三明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在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事项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日常需要变更、注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注销以及变更等公共服务事项,认真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做到“一趟不用跑”,当日办结,在法定时限内再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已做到全省时限最短。 

  (六)聚焦重点,增强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出台了《三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紧扣财政政府信息特点和社会关注焦点,着力推进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民生领域等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件。加强政策解读,综合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宣讲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 

  (七)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局领导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市县财政局长参加省厅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开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预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参加东南法治论坛征文和全省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发挥职能,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八五”普法工作,为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其中2021年安排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53余万元,我局每年安排财政法治宣传经费10万元,确保“八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法治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从事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不高,普法活动创新举措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推动三明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全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二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升依法决策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活动,深入推动学法经常性,并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事项,不断提高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是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推行电子化交易,规范保证金管理,确保采购过程规范透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加强与送审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完善委托第三方评审核减挂钩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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