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财购〔2020〕1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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