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9-10-18 15:57

明财购〔2019〕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抽取检查对象的要求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近三年检查和执业情况,现确定被检查单位为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上述5家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及时间、工作要求等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好人员,筛选好检查项目,建立专人联络机制,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筛选好本级检查采购项目,每个被查代理机构至少选择5个项目,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采购监督办汇总;对于被确定检查的采购项目,采取由市级组织、县(市、区)派员参与、市县(区)联合检查、各自(属地)作出处理的办法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于11月1日至12月15日开展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处理处罚信息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于2020年2月15日前汇总形成本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

  三、我市本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原则、检查目的、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均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执行,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各有关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我市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瑜娟

  联系电话:0598-8222443

  传 真:0598-8236965

  电子邮箱:302522062@qq.com

  

  

  

  三明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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