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部委越来越多采用综合评审和竞争性评选方式确定项目、安排资金,特别是生态领域,此类项目资金比重持续增大。为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省在竞争中注重抓特色抓质量,强化上下协同,持续推进,有效取得国家对我省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支持。自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以来,厦门、福州、南平、龙岩、漳州、三明分别入选国家试点示范,入选城市在全国居首。
一是高度重视,注重协同。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均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建立“市级统筹、部门牵头、分工协调”的联动工作机制,高效推动海绵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由财政、住建、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组成。分管市领导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各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各阶段分工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并定期汇报项目工作进展,针对各项目需协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二是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示范城市聚焦城市内涝、雨水资源利用、水体黑臭等问题,充分利用好城市山水特色明显、自然禀赋好的优势,探索南方山地河谷城市、环国家公园城市和东南沿海城市海绵建设模式,形成了适合南方地域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为全省和全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挥了引领作用。其中:三明独特的完全山谷型城市地形地貌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是目前所有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不具备的,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为山地河谷型城市提供示范经验。
三是创新管理,提升质量。加强制度完善,示范城市陆续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其中南平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作为省内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龙岩、南平、漳州三个城市均制定印发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中央补助资金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同时,强化技术指导,坚持引智引力。各示范城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修编一系列技术标准,形成了属地化特征鲜明的标准规范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保障项目建设品质达标。
四是总结反馈,着眼后续。在今年财政部等开展的第一批、第二批海绵示范城市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中,龙岩、南平、漳州均获评价等级A档,成为全国唯一个示范城市均取得A档成绩的省份、获得A档示范城市最多的省份。针对海绵城市建设,我省结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反馈及各层级、各层次领导专家指导意见,逐条分析,查漏补缺,为下一年度绩效考核及终期评估奠定基础,也为今后我省争取更多海绵城市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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