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0700-2018-00174
  • 备注/文号: 明财购〔2018〕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5-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05-17 15:22
  

各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市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防范政府采购监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三明分网”(以下简称新网)运行情况,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措施。

  一、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密切关注新网政府采购信息和数据,发现并制止有关政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禁止非政府采购项目以政府采购名义进入新网进行招标采购。

  二、关闭旧网“非政采”等栏目功能运行。旧网在原已关闭政府采购招投标功能服务外,进一步停止“非政采购”栏目服务。暂时保留“电子反拍”栏目功能运行,待新网“网上商城”正式运行后,旧网实行全部关闭,停止任何功能操作。

  三、所有政府采购事务全部纳入新网运行。各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各项集中采购工作,保证集中采购目录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集中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市采购中心要加快“网上商城”建设,列出建设上线运行时间表,尽快推出“网上商城”上线运行,推进所有政府采购事务全部纳入新网运行。

  四、及时、妥善,依法、依规、正确解决处理好政府采购领域的举报、投诉等各类纠纷事件,防范政府采购监管风险,构建和谐采购氛围。

  五、做好新网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政府采购平台系统运行稳定、安全。

  六、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补缺补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三明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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