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1-1000-2022-00015
- 备注/文号: 明财(建)指〔2022〕5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为落实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关于下达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2号)和三明市道安办《关于下达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的函》(明道安整治办函〔2022〕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293万元给你们,请有关县(市、区)将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尽快分解下达至有关单位,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有关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对已完成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暗访指导、“回头看”,确保运营到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1、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市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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