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渔业、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市级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性资金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管理企业离休干部“两费”;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福利彩票收入使用的监管;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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