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
2019即将过半,7月1日起,这些减税降费政策开始实施,快来看看有哪些!
1.车辆购置税降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公告并称,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2.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决定,7月1日起,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3. 出境游旅客办护照更便宜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 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4.商标注册更便利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 将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此前的1000元降为500元,受理商标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企业范围,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扩大为低于100万元。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商标局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其中,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将免收变更费,对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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