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帮助中心
三明市
搜一下
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
培训举办单位需要代扣代缴讲课费的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12-19 10:21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办法》规定讲课费是税后的标准,培训举办单位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金属于师资费的一部分,可计入培训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