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9-02-26 09:50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拟订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安全使用、收益,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4、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市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5、拟订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6、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

  10、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2、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市县(区)共建园区财政工作,拟订共建园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税制度,加强园区资金、财务监管。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财政局包括2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局机关

财政核拨

81

68

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核拨

14

13

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核拨

19

19

PPP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5

3

预算编审中心

财政核拨

7

5

财政票据管理所

财政核拨

8

6

市直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

财政核拨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市委决策部署,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奋力进取,确保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

  1、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引导各类资金、资源向重点项目、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聚集,为增强经济活力和巩固发展基础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生成落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争取并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着力保障“城市双修”、“和谐征迁”攻坚行动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财政补贴政策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着力构建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路”、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乡村事业发展。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动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2、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千方百计做大财源规模,做优财源质量,做强财政实力。一是深入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落实培育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产业集群和扶持万家小微企业发展措施,推动更多企业成为“金娃娃”,发展壮大主体财源。二是增强市区经济活力。优化财税服务,支持三钢打造千亿集团,巩固和提升支柱税源。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成长为市区骨干税源。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园区发展,培育市区后续财源。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落实总部经济扶持政策,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现有总部,争取明商回归,吸引央企和大型民企在明设立区域总部,靠前做好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税源服务,促进财源集聚。四是推动新兴产业倍增。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发挥新兴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稀土、石墨(烯)、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倍增,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五是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用地及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园区存量土地。科学合理安排,有序供应土地,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增加土地出让收入。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扶贫攻坚、社保、医改、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等民生方面的资金需求。一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精准实施扶贫项目,支持打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扶贫和住房安全保障等五大战役。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抚恤优待标准。支持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撬动”作用,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改善质量。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创业。三是持续深化医改。着力健全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完善“总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和C-DRG收付费改革,支持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四是支持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城区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支持办好第七届三明市运动会。六是强化社会治理。做好机构改革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公共安全经费投入,支持食品药品监管,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三明”建设。

  4、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着力创新,重点突破,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整合预算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二是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完成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目标,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批、资金拨付流程,缩短拨款时限,提高拨款效率。三是做好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方案、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进展,开展前瞻性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动态,积极跟进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立法进程,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5、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着眼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财政运行绩效。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落实隐性债务消化计划,统筹资金积极消化隐性债务。落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政府支出压力,着力优化政府债务指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推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持续推进“1+X”专项督查工作,注重改进督查方式,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检查,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完善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三明市财政局收入预算为22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75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下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财政票据管理所和预算编审中心的收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4.8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750.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9.5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15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53万元,公用支出208.85万元,项目支出756.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75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审中心、财政票据管理所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营运中心的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2010601 行政运行(财政事务)1039.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用支出、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0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和退休人员其他项目支出。

  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6.29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局本级医疗保险金的支出。

  4、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0.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的支出。

  5、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7.0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的支出。

  6、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27万元。用于财政相关专项业务费和投资评审经费的支出。

  7、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116.12万元。用于财政票据管理所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本公用支出、博思软件服务费、票据运输费、非税工作经费等支出。

  8、2010650 事业运行(财政事务)209.08万元。用于预算编审中心和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的人员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基本公用支出,预算编审中心的监考费、讲课金、分成,资产营运中心的工作经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8.4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7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0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4.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等正常公务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已参加车改,无保留用车。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三明市财政局共设置绩效目标4个,分别是三明市财政局业务费、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业务费、三明市财政票据管理所业务费、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业务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36.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三明市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8万元,比2018年增加5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公用定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三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三明市财政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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