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财政票据管理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07-24 10:31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财政票据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财政票据所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各种财政票据的申请印制、保管、发放、缴销等票据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包括3个业务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财政票据管理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单位主要任务是:保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运作情况平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20171-11月共入库各类财政票据661.5万类票据102万份、医疗类票据380万份、教育类票据33万份、其他类146.5万份;

  (二)出库各类财政票据632.7万份,其中:政府非税类票据95.6万份、医疗类票据365.2万份、教育类票据33万份、其他类138.9万份,核销金额共计19亿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106.48万元,本年收入163.52万元,本年支出128.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29.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1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3.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0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3.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28.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5.8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18万元,公用支出1.69万元。

  2.项目支出25.7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8.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15万元,增长5.8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9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6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发放综治(创城)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一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万元,同比下降62.2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59.37%,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原保有数量2辆,1辆已报废,1辆划拨至财鑫公司。

  (三)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省博思软件公司、各县财政局票据业务工作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40人。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8.26%,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节约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2017年我单位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1.1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年度收入决算表

  4-3××年度支出决算表

  4-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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