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07-23 16:38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库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和考务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6人。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

 财政核拨

  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单位主要任务是:发挥自身优势,巩固和拓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抓好支农政策培训,落实省、市培训意图。强化服务,确保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库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初级会计职称考前培训;中级会计职称考前培训。

  (三)举办全市财政干部培训。

(四)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265.21万元,本年收入207.78万元,本年支出156.09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104.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17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207.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84万元,降低17.1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42.6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

  4. 其他收入15.16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156.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02万元,降低2.5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18.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万元,公用支出  万元。

  2. 项目支出37.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4.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72.8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事业运行支出8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单位注销,成立新单位,项级科目分类由上年的其他进修及培训改为事业运行。

  (二)其他进修及培训20.99万元,较上年年决算数减少31.18万元,减少59.77%。主要原因是原单位注销,成立新单位,项级科目分类由上年的其他进修及培训改为事业运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级科目分类。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万元,增长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级科目分类。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7万元,同比下降1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7.05%,主要是:我中心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省了公务用车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接洽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29人数。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14.28%,主要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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