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库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和考务具体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包括3个业务科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 |
财政核拨 |
7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适应转型,积极参与预算编审工作。从制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着手,认真贯彻预算管理改革一系列有关政策,做好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前期准备以及抽调人员联系和考勤工作,组织参与预算编审的整个过程。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预订时间内顺利完成。
(二)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三)强化管理和服务,确保会计职称和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进行。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我单位收入预算为110.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会计无纸化考试专项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2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0.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9万元,公用支出4.25万元,项目支出5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0.27万元,比上年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会计无纸化考试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科目)47.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科目)4.25万元。主要用于水电、办公费、工会经费、车辆等支出。
(三)项目支出(科目)58.3万元。主要用于成本费用、监考费、讲课金、分成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会计无纸化考试巡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会计无纸化考试巡视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35%,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会计无纸化考试巡视方面的公车运行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明市预算编审中心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8.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预算编审中心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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