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5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600万元,用于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等相关工作,款列“2130314-防汛”科目列支。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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