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将乐县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66号)文件精神和市水利局资金分配意见函,现下达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市水利局市级河长办标准化、河湖基础工作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国家级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创建、河湖基础工作完善、河湖“四乱”整治相关工作;将乐县河湖管护试点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金溪将乐高唐段河湖管护试点建设,款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列支。
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2021年省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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