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9号)的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每亩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应共同承担必要的资金投入,每亩投入合计不低于214.6元。梅列、三元、永安等7个非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承担了10.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市级配套资金按11.6元/亩投入。经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现下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其中梅列、三元、永安等7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6.9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费73.1万元,用于市级农田建设验收费用和工作经费(详见附件),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附件:三明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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