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督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8号),现下达你局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落实农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款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科目。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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