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1-06-24 09:11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2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水利抗旱工作,重点安排水旱灾害严重、因旱影响正常供水地区,款列“2130314-防汛”科目。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出台的《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