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64.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渔业水域监测、水生动物病害疫情监测、水产品药残快检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其中:三明市农业农村局32.8万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31.4万元,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请在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抓紧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1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任务清单
3.2021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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