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农科院: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品牌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号)和省种子总站关于2021年市县种业创新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通知精神,现下达三明市本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专项经费300万元,其中:三明市农科院200万元,用于开展优质绿色专用水稻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站100万元,用于建设福建省三明市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支出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剩余资金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要求,做好资金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附件:2021年种业创新专项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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