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1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753万元,款列“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请各县(市、区)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绩效目标表报送市水利局。
附件:1.三明市2020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表
2.三明市2020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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