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4号)文件的精神,现下达2021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专项资金255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请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1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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