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三明市建设“中国稻种基地”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9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2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度“中国稻种基地”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360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按照《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财农〔2017〕6号)和其他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 |
1. |
2020年度“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
2. |
三明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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