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完善会计 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提高会计行政许可效率,根据《国务院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通知》 (国发﹝2021﹞7 号)精神,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 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 知承诺改革。
二、文件术语释义 文件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行政审批 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行政审批条件和要求 以及相关材料,申请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 要求,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的方式。申请机构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 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
三、主要变化 放宽事前许可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信用监管,取消公示环节,即办即知结果;同时,严格市场退出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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