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0-08-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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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一)福建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之一即建设“会计名家培 养工程”,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   

  (二)2020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提出要求:会计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支持办法,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三)财政部高度重视会计人才建设,从2013年起启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13-2019年每年10名,共70名。   

  为发挥我省会计专业领域的优势,选拔培养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会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实施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二、主要内容   

  具体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遴选范围、入选条件、遴选程序、义务和职责、支持政策、日常管理和实施保障十个方面。其中:   

  目标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优秀会计人才,建立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以会计人才库为基础,组建会计专家池,在会计专家池范围内选拔会计名家,依托院校、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打造由名家作为牵头人的会计名家工作室,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并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 

  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福建省“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福建省“会计名家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选拔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专业条件、破格条件和优先条件四个方面内容。   

  基本条件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专业条件对会计人才库人才、会计专家池专家、会计名家工作室三种情形作了规定。   

  在具备基本条件,不具备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如果符合破格条件可由单位推荐申请进入会计人才库。破格条件为:年龄在45岁以下,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近5年参与重点研究课题1项以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在会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校、省级三甲医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中央驻闽、省、市、县行政单位中青年财会工作者。   

  优先条件对具备同样条件,可优先入选的情况作了规定,遴选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   

  1.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名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   

  2.全国和省高端(会计领军)人才;   

  3.熟悉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熟悉国际财税金融规则,具备境外资格执业证书;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海外财务工作经验10年以上的。   

  遴选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邀请入库等方式,定期开展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   

  主要任务: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理论和专业技术支持,提出九大任务。由需求单位填写《会计人才需求表》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照需求人才类别从人才库或专家池中抽取。

  政策支持:一是加强会计人才库的人才培养和使用,人才库内优秀人才在参加各类培养工程、承担课题、职称评审、推荐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二是对承担项目的名家工作室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任务情况给予10-30万元经费补助。   

  日常管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绩效考评、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做好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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