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9-02-26 16:55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决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调整前后的具体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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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实行减半征收的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定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征公式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税收征管措施上采取“三个无需”和“三个自动”。“三个无需”是指: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

  “三个自动”是指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帮助享受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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