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08-10 09:03
     针对2017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19项政策,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2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答: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省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答: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11大类30个小类55个品目机具。对全部55个品目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此外,将油锯、割灌机、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山地果(茶)园轨道搬运机、挖坑机、食用菌生产机械(翻堆机、装袋机、混合机)、乌龙茶综合做青机、农用航空器、履带自走式起垄机、自走式铺膜机、干坚果脱壳机、果蔬烘干机(生物质成型燃料果蔬烘干机、电烤笋烘干机、食用菌烘干机)、水果热缩膜机、水果输送机、液压榨油机、紧压茶压制机、紫菜收割机、插拔桩机、热风炉、茶叶萎凋机、水肥一体化控制机、清粪机、食用菌料装瓶(袋)机、茶叶揉捻速包一体机等24个品目产品列入省级补贴范围。

   

  

  3.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答: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对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补贴资金总额设置上限,由县(市、区)根据省里资金安排额度和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为加快推广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及我省特色农业生产所需机具,购机者购买下述品目机具时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1)对旋耕机、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中耕机、培土机、茶树修剪机、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采茶机、粮食烘干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茶叶揉捻机、茶叶筛选机、增氧机、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20个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

  2)对购置插秧机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

   

  

  4.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流程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补贴申请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银行一卡通(折)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材料审核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完整的应予受理。

  3)公示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受理补贴申请后,应及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当地政府网站、乡镇所在地张贴等形式公示购机者购买信息。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每三个月将购机者购买信息汇总并以信函的形式寄达相关行政村,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对外公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

  4)资金结算、拨付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提交经审核无误的上个月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结算函。财政部门负责资料合规性审核,并于当月2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5)建档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对已拨付的补贴机具建档。乡镇受理的,在当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统一送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归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