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4〕7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4〕8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提升会计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全市共有23家行政事业单位、12家国有企业、2家代理记账机构和1家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列为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象,具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伸检查有关年度。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资产评估机构2023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有关年度。
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至6月9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反映,也可向被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市政府办公大楼252室
联 系 人:吴昊琮
联系电话:8224134,8236965(传真)
附件:三明市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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