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学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省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23-06-12 08:58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的决策部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提升会计行业诚信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省征文比赛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参加征文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市财会工作者和财会类专业在校学生。 

  二、征文主题: 

  (一)贯彻落实《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路径方法;

  (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与外延分析; 

  (三)新时代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 

  (五)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加强财会监督; 

  (六)模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其他主题。 

  三、征文要求: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内容应属原创。要求主题鲜明、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字数控制在 4000 字以内。文末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等个人信息,有关格式要求见附件《全省征文比赛格式模板》。 

  四、参赛方式:本次征文比赛由省财政厅牵头,我局具体负责组织全市征文活动,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泛发动。三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8239130。参赛人员按照全省征文比赛排版格式于2023年7月13日前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ksb10@163.com。 

  五、征文评比: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评比,评出特等奖 1 篇、 一等奖 3 篇、二等奖 5 篇、三等奖 10 篇、优秀奖若干,获奖征文作者可抵免 2023 年或以前任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其他积极参与活动且征文质量较高的参赛者,经省财政厅确认后可抵免 2023 年或以前任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0 分。 

 

  三明市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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