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21〕1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展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作用。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全市共有37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列为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具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依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1年。
公示期自2021年8月3日至8月10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反映,也可向被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三明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联系地址:三明市双园新村50幢A座1103监督检查科
联 系 人:陈舒婧
联系电话:8224134,8236965(传真)
附件:三明市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三明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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