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9-10-18 16:01

  明财购〔2019〕4号

  

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直预算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照《通知》要求重点清理和纠正的问题开展自查,汇总报送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自查清理情况(填写附件2)。各县(市、区)财政局汇总报送本区域财政部门、采购人自查清理情况(填写附件3)。清理结果于2019年10月7日前书面报送市财政局采购监督办。清理结果由各级财政部门汇总后通过“福建省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明市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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