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施张璇同志岗位职务聘任的请示》(明医管〔2016〕53号)收悉。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2008〕53号)、和市人社局核准你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施张璇同志任职资格,经研究决定:聘任施张璇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九级职员,聘任期从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请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三明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三明市财政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24幢网站统计 你是本站第位访客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