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许宝花同志辞职的批复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16-08-09 09:57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许宝花同志辞职的请示》(明医管〔201644号)文收悉。

  许宝花,女,汉族,19923月出生,201512月招聘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尤溪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因其本人提出辞职,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许宝花同志辞职,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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