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关于乐银珠等同志岗位职务聘任的请示》(明医管〔2016〕14号)文收悉。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2008〕53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你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乐银珠等同志的任职条件,经研究决定聘任:
郭田清、张晖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治医师(专技八级);
曹雪辉、范骏英、朱晶晶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济师(专技八级);
林剑平、冉崇明、包锦华、罗欣辉、胡安富、黄丽华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治医师(专技九级);
肖雪颖、余力娟、吴孝贵、马涛、晏彩群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济师(专技九级);
詹振帮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治医师(专技十级);
卢文秀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管药师(专技十级);
肖冬梅、林国余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馆员(专技十级);
范明春、刘华林、魏燕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经济师(专技十级);
庄丽梅、陈倩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药师(专技十一级);
彭敏敏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一级);
谢丽美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助理会计师(专技十一级);
林威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助理会计师(专技十一级);
胡杨、张蕾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助理会计师(专技十二级);
乐银珠、罗春炜、吴健斌同志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九级职员。
上述同志的聘任时间从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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