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三明市财政票据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徐璐同志岗位职务聘任的请示》(明票据〔2016〕2号)文收悉。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2008〕53号)和市人社局核准你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徐璐同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研究决定:聘任徐璐同志为三明市财政票据管理所经济师(专技九级),聘期三年,即从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请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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