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姜雨琪同志岗位职务聘任的批复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15-12-31 16:53

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你中心《关于姜雨琪同志岗位聘任的请示》(明资管〔201522号)收悉。姜雨琪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委办〔200853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姜雨琪同志为九级职员聘期从20151225日起至20161031日。请按要求签订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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