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中,直接涉及财税工作的表述有:
在“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提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在“五、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部分,提出“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在“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一)完善分配制度”部分,提出“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在“九、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部分,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在“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部分,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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