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时间:2018-04-02 17:08

  中共三明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明财党委〔2018〕7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三明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2018年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政治建设任务摆上中心组学习、理论教育、财政业务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全年教育实践活动。聚焦拥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每月16日作为“党员交纳党费日”,增强党员意识,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四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必须安排专题学习《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等内容;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把主体责任抓准、抓牢、抓实。

  一要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内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二要抓住“关键少数”。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三要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要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制定下发《三明市财政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工作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根据计划安排,做好党员干部常态化的廉政提醒谈话,每年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求有一次的廉政谈话。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从细节入手、从长远出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市纪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三要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深化“1+X”专项督查,着力解决财政制度建设、资金分配、执法监督、审批监管、医保经办服务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治理,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市纪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四要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民生、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广大财政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与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坚决查处扶贫、医疗保障、民生救济救灾等领域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坚持从严从紧抓作风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和市委《实施方法》精神要求,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整治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作风拖沓、效率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贯彻落实、收到真正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改进调查研究,深化“四下基层”,落实“马上就办”。紧盯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紧盯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五、支持纪检部门依规履责

  纪检监察队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强保障,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职责,是财政局党组的职责所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机构开展工作,为纪检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市财政局党组带头旗帜鲜明、全心全意地支持驻局纪检组工作,对纪检组各类专项检查、诫勉讯问、述责述廉等工作全力配合,决不允许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决不允许压案不查、拖延不办。驻局纪检组要增强本领,履职到位,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情况新要求,主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加强纪法衔接,提升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能力。

  六、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增强自律意识、表率意识,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旗帜、树好标杆,要带头讲政治,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带头树立规矩意识,争做践行“四个意识”的表率,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中共三明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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