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员规培补贴政策延续实施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5-05-26 09:39

  近日,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通知,延续实施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补贴政策。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在护士指导下为患者提供简单生活照护等服务。

  政策规定,实行属地就近原则委托全省10个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开展培训工作,根据考核合格人数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中心补助。

  同时,支持各地将医疗护理员列入急需紧缺工种,对取得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紧缺(急需)工种提高补贴标准。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补贴与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不重复领取。我省自2021年起,已连续5年实施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补贴政策,截至2024年底累计培训合格6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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