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政府给补助!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4-09-09 15:26

  近日,省残联、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进一步细化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更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

  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主要面向我省户籍,由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的劳动年龄段内农村残疾人。对于取得法人企业类营业证照的残疾人,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最高3年的扶持;取得个体工商户类营业证照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最高2年的扶持;对其他类型残疾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根据其资金投入情况分档补助。其中,投入资金超过4000元(不含)的,按4000元予以补助;在3500元(不含)至4000元之间的,按3500元予以补助;在3000元(不含)至3500元之间的,按3000元予以补助;在2500元(不含)至3000元之间的,按2500元予以补助;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的,按2000元予以补助。

  按照计划,我省将在2024至2025年期间,每年扶持不少于4000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各类自主创业或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等个体就业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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