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参保缴费
以大龄、老龄未参保城乡居民及困难群体为重点,积极组织未参加保险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保险。
二是强化政策惠民
落实财政补助责任,对参保人员缴纳保费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加强基金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帮扶困难群体
多部门联合建立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困难群体身份批量标识。落实代缴政策,给予困难群体部分或全额资助。
四是加强基金管理
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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