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下达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0-12-24 16:27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期,省级财政下达扶贫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就业扶贫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

一是支持产业项目建设。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扶持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支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按照职业农民培训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创业致富带头人规定额度贷款按基准利率据实贴息。

二是支持促进就业。鼓励乡(镇)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专岗)支持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稳岗就业,每安排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就业时间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

三是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县级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由县级统筹实施,贫困村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档补助,民族村每个补助20万元。

四是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对今年因灾受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补助20万元,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帮扶机制,实施扶贫改革试点示范项目;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稳岗就业,对宁夏来闽务工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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