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文件精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具体责任人,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细化条目公开。
各相关科室前三季度、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应分别于9月5日、12月1日前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并接受对我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的督查
三明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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