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明市财政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4〕7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政务微博、微信、局政务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提高行政效能和的重要抓手,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
三、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继续公开各类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并协助市直各单位做好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网打造一站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开采购、阳光采购。我局以市政府采购网为依托,整合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实现政府采购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五、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自中央部署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以来,我市结合开展首批省级工程建设领域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突出制度和技术“双重保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及应用领域,实现了全市范围内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公开逐步迈向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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